【建设工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质量瑕疵的责任认定

  发布时间:2021/6/18 8:33:26 点击数:
导读:【建设工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质量瑕疵的责任认定【裁判观点】关于涉案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指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系指两层(含两层)以下的房屋,涉案房屋系三层,不属于农民自建低层建

【建设工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质量瑕疵的责任认定

【裁判观点】关于涉案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指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系指两层(含两层)以下的房屋,涉案房屋系三层,不属于农民自建低层建筑,原告所施工的工程为“房屋砌墙和室内外墙粉刷”等工程,砌墙属房屋主体工程范围,原告无此建筑施工资质,故涉案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无效。原告明知自己无相应的施工资质而与被告达成口头的施工合同,致使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部分质量问题,造成被告相应的损失,其存在明显的过错,对损失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文书】(2020)豫08民终3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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