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减资过程中“已知债权人”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1/7/31 9:18:24 点击数:
导读:【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减资过程中“已知债权人”的认定。【司法观点】判断存在争议的债权是否属于已知债权,实务中应考虑两个要素:一是债权人是否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二是从债务人的账簿凭证等公司资料中对于该债权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减资过程中“已知债权人”的认定。

【司法观点】判断存在争议的债权是否属于已知债权,实务中应考虑两个要素:一是债权人是否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二是从债务人的账簿凭证等公司资料中对于该债权人的信息是否有记载。若债务人对争议债权的性质与形成无异议,该债权在公司文件中也有体现,双方仅是对债权的金额大小存在争议,那么债务人对争议债权是明知的,应认定为已知债权人;但若该争议债权对于债务人来说是不可知、无法预见的,或债务人对该争议债权是完全否认的态度,那么该债权人应不属于已知债权人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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